9月14日,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,今年1-8月,沱江流域原16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%,比2017年提高93.8个百分点,水环境质量创20年来最好水平。
沱江是长江重要支流,是四川城镇最集中、人口最密集、经济实力最强的区域,承载着全省19.3%的人口和23.6%的GDP,水资源开发强度位居全省各流域之首,一直是四川水污染防治的“硬骨头”。为何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?四川采取了怎样的措施?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。
沱江“病情”严重 列入中央专项督察
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,上世纪90年代以来,随着工业化、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,流域污染逐年加重,各地虽然采取了一些治理措施,但难以遏制水质逐年恶化的趋势。数据显示,2017年沱江流域16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仅为6.2%,干流污染十分严重。
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对此高度重视,结合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“回头看”,同步对四川开展了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。期间,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下沉沱江流域7市明查暗访,全面把脉问诊。2019年4月,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向四川反馈意见中明确指出,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问题突出,结构性、布局性污染严重,部分支流水质下降,要求统筹谋划、系统实施沱江水污染防治,有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,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。
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四川反馈意见后,四川痛定思痛,坚决把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、重大民生工程来抓,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,铁腕治污推进问题整改,全流域打响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——
编制实施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、《沱江流域“一河一策”管理保护方案》及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,将沱江流域涉及的7个市29个县(市、区)划分为15个控制单元,分年度、分单元明确考核目标和奋斗目标,详细勾勒出流域水质达标路径。
印发《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“回头看”及沱江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》,细化整改任务20项,制定具体措施189条,组织5家省级督导单位联系督导7市整改,流域各级政府对照清单,逐一落实,做到整改一个、验收一个、销号一个。
此外,为确保沱江水质持续改善,四川在沱江流域共设立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河长1万余名,并不断健全河长会议、信息共享、巡河督察等工作机制,截至目前,全省各地各级河长先后在沱江流域巡河巡湖47万次,排查整改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7.8万余个,解决了一大批水环境问题。
建章立制保长效 实现水质全面改善
“为确保沱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,必须建立长效机制,突出法治引领。”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近年来,四川出台首部流域性地方法规《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》及相关法规条例,颁布实施《四川省岷江、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常态化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,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21件,处罚2.26亿元,行政拘留112人,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1人。
突出绿色转型。四川出台实施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意见,严格审批沱江干流1公里范围石油化工等项目,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,创建绿色工厂145家、绿色园区15家。
突出制度约束。四川在生态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”考核增设沱江专项,实施差异化考核,对水质改善缓慢地方实施约谈,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沱江典型案例48名责任人追责问责。
突出资金保障。四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,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沱江流域治理,2017年以来投入治理资金近400亿元。此外,财政厅、生态环境厅建立沱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,省、市两级政府三年共同筹资28.5亿元用于流域保护。
在这一过程中,科技治水力度不断增大。2018年7月,由中国科学院院士倪晋仁、中国工程院院士段宁等19名专家学者组成的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家顾问团正式成立,目前已针对流域治理提出建议近百条。同时建成沱江流域水环境管理平台,在全国率先实现48小时水质预警预报。
通过3年努力,20项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已完成19项,落实整改措施185条,剩余1项任务达到时序进度,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制约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苛症顽疾,实现了沱江水环境质量历史性、根本性、整体性好转。
数据显示,2020年沱江全流域V类、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,沱江入长江口水质稳定达到III类,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主要河流之首。沱江流域市、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优良标准,沱江正加快由“严重污染”向“水清岸绿”的转变。